两年后发现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还能要求分割吗
来源:北京清算律师网
|
作者:张学增律师
|
发布时间: 2017-03-04
|
20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这种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不受《民法通则》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呢?律师应充分理解和掌握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以明确哪些权利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
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这种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不受《民法通则》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呢?律师应充分理解和掌握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以明确哪些权利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典型的共同共有
《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共有人分割请求权虽然名为请求权,但并非是请求他人同意分割的权利,其实质是使他人负有与其协议分割的具体方法的义务。分割共有物是法律赋予共有人的权利,是以一人之意志行使的权利。
因此,分割共有物之请求权,实质是形成权,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物权法中没有规定时效取得制度,因此,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所有权不会单纯因为时间而发生改变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性质,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不会使原本属于两个人共有的财产变更为一人所有。
三、如果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未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经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就不能再进行分割,无疑会鼓励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诚信行为,使实际占用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只要能够藏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就可以取得该财产。这种结果与我国的主流价值观念是相悖的,是法律所不容的。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