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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Typical Case
典型案例:
小秦的工作危险性很强,并经常出差,为此,小秦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险,指定受益人是自己的儿子毛毛。1012年10月20日,小秦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身亡,保险公司赔偿了100万元保险金给毛毛。因毛毛尚未成年,这笔钱由毛毛的母亲代为领取和保管。毛毛的爷爷和奶奶认为这笔保险金是儿子的遗产,要求继承这笔保险金,遭到毛毛母亲的拒绝。
那么,毛毛的爷爷、奶奶对这笔保险金有继承权吗?
律师解析:
商业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保险金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但是人身保险一般会涉及到受益人的问题,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就应由指定的受益人享有;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本案中,毛毛虽然未成年,但是可以作为受益人享有这笔保险金,这笔保险金应该归毛毛所有,毛毛的爷爷、奶奶不能继承。
法条链接:
《保险法》第42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