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在施工方已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了相应的施工,但由于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原施工方撤场。后来建设方又发包给次施工方在原建筑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原施工方要求建设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方会以原承包方完成的工程已经过数年,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那么,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尾款待验收通过后支付,如工程验收客观上无法进行,施工人请求支付该尾款,诉讼时效期间应当如何计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