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又称清算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被清算主体选任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具体负责清算工作的主体。清算组是公司清算事务的执行人,是清算中公司的执行机关。清算义务人可能是清算组成员,也可能不是清算组成员,其可以确定其他人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又称清算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被清算主体选任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具体负责清算工作的主体。
清算组是公司清算事务的执行人,是清算中公司的执行机关。
清算义务人可能是清算组成员,也可能不是清算组成员,其可以确定其他人成立清算组。
公司强制清算的清算义务人为股东和董事,而清算组并不确定。
清算组的主要义务包括:清算义务,注意义务,忠实义务三种。
1、清算义务。
清算义务是指清算组执行对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编制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清算登记、偿还债务及剩余财产分配等事务的义务。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的清算义务包括: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忠实义务。
忠实义务是指清算组在执行清算事务时,忠于职守,保护相关权利人利益。
3、注意义务。
注意义务又称勤勉义务,是指清算组应该表现的谨慎、勤勉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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