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案件
Law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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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Typical Case
典型案例:
2005年某监理公司员工周某与某工程设计院协商一致,将其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的执业资格注册到该院,执业证书及执业专用章同时移交给该院统一管理。同时,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某工程设计院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向周某发放了报酬,但周某并没有到该院实际工作。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周某要求工程设计院返还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工程设计院以返还后会导致其无法满足单位资质要求为由拒绝返还。周某遂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周某不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确认劳动合同终止;2、返还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执业专用章。
那么,法院是否应受理周某的起诉呢?
律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