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履行地为租赁物使用地,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租赁物标的是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根据《合同法》第212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租赁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最主要的义务是按照出租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最主要义务是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交付租金并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按照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方为国家,代表国家行使出租权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同类用途土地的最高年限。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的一种补充,与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同,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行为。
二、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包括居住用房的租赁和经营用房的租赁。
三、车辆租赁合同
车辆租赁合同是指车辆出租人将车辆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车辆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合同。
四、建筑设备租赁合同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是指建筑设备出租人将建筑设备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设备完好的归还给出租人的合同。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履行地为租赁物使用地,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租赁物标的是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租赁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在租赁有效期限内,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但不能任意处分租赁物;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租赁合同不适用于企业租赁经营等。
3、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承租人不能永久使用租赁物,租赁本身有一定期限。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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