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提起诉讼后证明法律关系、权利内容的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怎样才能让对方当事人提交书证呢?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2条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本条规定就是为了解决因客观原因当事人举证困难,提高当事人举证能力、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手段而创立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为明确“书证提出命令”的申请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5条规定:“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书证的,申请书应当载明所申请提交的书证名称或者内容、需要以该书证证明的事实及事实的重要性、对方当事人控制该书证的根据以及应当提交该书证的理由。对方当事人否认控制书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习惯等因素,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对于书证是否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事实作出综合判断。”根据上述规定,“书证提出命令”的主体范围包括申请“书证提出命令”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根据“书证在对方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规定,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为申请人,控制书证的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的对方当事人的范围是广义上的当事人,包括诉讼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书证提出命令”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所申请提交的书证名称或者内容、需要以该书证证明的事实及事实的重要性、对方当事人控制该书证的根据以及应当提交该书证的理由。
一、申请提出书证的名称或者内容
申请书首先要载明所申请提交书证的名称或者内容,即申请对象书证的特定化。申请人能够明确书证的名称或者标题或者主要内容的,基本上已经达到特定化的要求。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对于自己参与形成过程或者了解其内容的书证,如合同文本、会议记录、结算文件等,比较容易实现特定化。但对于未亲身经历形成过程的书证,特定化就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只要对书证的描述能够达到明确的程度即视为符合特定化的要求,而不要求对书证的名称或者内容准确无误的程度。
二、书证要证明的事实及事实的重要性
设立“书证提出命令”制度的目的是要扩大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手段,移除其在证据调查收集过程中的障碍,提升其举证能力。因此要求申请人必须明确该书证证明的事实及事实的重要性,只有在要证明的事实的证明结果对案件的基本事实的形成和法院的裁判结果将产生重要影响时法院才会作出“书证提出命令”。
三、对方当事人控制该书证的根据
法院作出“书证提出命令”的前提是该书证存在且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因此,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控制书证的对方当事人提出书证,应当提供书证存在且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事实。“对方当事人控制该书证的根据”要求申请人对书证由对方当事人控制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对方当事人否认书证存在或者否认控制书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5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该书证按照法律规定是否存在;对方当事人是否有保管该书证的法定义务;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该书证在逻辑上是否属于对方当事人控制范畴;在交易习惯上是否会形成该书证、是否由对方当事人持有和支配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申请人应根据人民法院审查该书证是否存在时考量的因素,在申请书中应对这些因素进行阐述,以确保法院作出“书证提出命令”。
四、对方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的理由
对方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的理由,是指对方当事人提交书证的法定原因或者理由,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理由。实体法的理由是指申请人根据实体法的规定享有的要求被申请人交付相应书证的请求权或者查阅相应书证的请求权。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知情权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财务报告等。程序法的理由是指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法上的书证提出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7条的规定,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的书证包括: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账簿、记账原始凭证;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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