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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Typical Cas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62条规定:“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依据上述规定,自诉状的规范写法如下:
刑 事 自 诉 状(伤害自诉)
自诉人马某,女,汉族,1990年3月3日出生,高中学历,福建省某市人,某某公司工程师,住福建省某某市某某街道某某巷14号,电话12335678.
被告刘某,男,汉族,1984年1月1日出生,大学学历,福建省某市人,某某公司工程师,住福建省某某市某某街道某某巷32号。电话12345678.
诉讼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刑事责任,请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自诉人与被告原系恋爱关系。2013年4月1日晚,自诉人与被告回到住处后,因自诉人追问被告其与另外的女人曹某是否超出一般男女朋友关系,被告非常恼怒,随对自诉人进行打骂,自诉人在此过程中将被告的脸部抓伤。被告大怒,拿起水杯猛击自诉人的头部,造成头皮开裂。被告将自诉人送到医院,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鉴于本案某某派出所建议走刑事自诉程序,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刑事自诉。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马某
xxx年 x月x日
附:1、自诉状副本一份 2、其他证据